一、学习点建设和设置管理
1.厦门电大开放教育学习点是根据厦门电大特点,符合厦门电大和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办学条件要求,经中央电大批准,设立在校直属教学点下的学生学习辅助机构。学习点是校部开放教育工作的延伸与校部构成一个有机的办学整体。设立学习点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探索适应厦门地区特点与我校实际的系统办学模式,更好地满足基层、企业、农村学习者的需求。
为保证开放教育教学质量,厦门电大采取“六统一”的学习点管理模式,即统一招生管理、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学籍管理、统一考试管理、统一提供资源、统一技术支持等六方面,加强对学习点的管理和支持服务,探索实践“省级校-学习点”两级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开放教育的积极健康发展。
2.每年4月1日、10月1日之前,拟申请设立学习点的单位向我校提交设点申请报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习点申报表》,由我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认设点意见。
3.每年5月1日、11月1日之前,我校向中央电大提交新设学习点的申报材料,并在教学点管理系统填报新增学习点的基本情况,报中央电大审批。
4.学习点的设置与管理参照《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习点管理实施方案(修订)》执行。
二、招生计划及新增专业申报
1.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之前,学习点向我校提交新开专业的申请报告(专业办学条件、实践基地、硬件设施、该专业的生源分布及是否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并开展拟开办专业生源调查工作。
2.每年4月25日、10月25日之前各学习点在开展生源调查的基础上向我校上报拟招生的专业和计划。
3.每年4月30日、10月31日之前我校汇总各学习点的招生计划,研究确定后于5月5日、11月5日前以书面正式文件形式向中央电大提交招生计划申报材料,并在招生报名系统、教学点管理系统分别填报招生计划和师资情况表,报中央电大审批。
4.招生计划与新开专业分别申报(1)招生计划申报材料包括:上一季的招生工作分析总结(内容包挂招生工作基本情况,招生宣传情况,招生方案执行情况,入学水平测试情况,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解决办法、处理措施和成效等),当季招生专业及名额申报表等。(2)新开专业申报材料包括:新开专业的申请报告,新开专业师资情况表及新开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课程实施方案。
三、制定招生宣传方案
1.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我校按中央电大的要求在我市主流媒体(厦门日报)公示开展招生的学习点名称及其招生专业。
2.我校及所属学习点张贴中央电大的招生宣传海报,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1-2月、7-8月我校在城市T频道、厦门移动六套、厦门日报、厦门晚报等媒体开展招生宣传。学习点也应采取适当的方式、手段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我校及所属学习点要以各种形式深入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学习群体等开展招生宣传。
四、招生报名过程管理
1.招生报名时间为:春季12月上旬——次年的3月1日,秋季6月上旬——9月1日。
2.接听招生咨询电话及接待学生现场咨询。在学生咨询报名时要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信息和不实承诺误导学生。
3.初审报名学生提供的证件(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收取学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开具收证凭条。
4.指导学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招生花名册和入学资格承诺书。
5.收取报名考试费和注册建档费,开具发票。
6.通知学生参加入学水平测试的相关要求及测试时间安排。
7.通知学生按要求自行拍摄电子相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电子相片。
五、确定招生专业
每年2月底、8月底我校汇总各个学习点招生报名的实际情况,召集各部门研究讨论确定各学习点之前申请开办专业,并正式下达本季招生开办专业计划。
六、组织入学水平测试
1.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通知教学部门编制入学水平测试试卷。
2.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与考务部门协商确定入学水平测试的时间。
3.制作参加入学水平测试的新生名单。
4.协助组织入学水平测试等工作。
5.对入学水平测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中央电大备案。
七、入学资格审核
1.严格执行入学资格承诺书制度,确保每位新生认真阅读《入学资格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2.开放教育本科注册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者,专科注册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者。
3.课程开放专科专业:注册学历教育学习的学生入学资格同专科专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者可注册课程开放专业单科课程学习。这部分初中学历学生在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后,可以正式注册成为开放教育专科学生,学籍及学习年限从正式成为专科学生之日起计算。
4.每年3月1日、9月1日之前学习点提交报读本、专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报名材料。即开展毕业证书的查验工作。
5.进行入学资格复审,严格执行“杜绝假证”报读。
6.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后,将复审情况(审核人数分专科、本科统计,审核合格人数、审核合格比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报送中央电大。
7.每年的3月下旬、9月下旬,经中央电大入学资格终审合格后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新生数据录入及核对
1.学习点按要求在招生报名离线系统录入学生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及原学历的层次、专业、入学时间及毕业日期。
2.认真核对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及学生原学历的层次、专业、入学时间及毕业日期。有关信息需由学生本人校对并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率。
3.每年3月4日、9月4日之前学习点完成本学习点的新生数据上传工作,我校在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及新生数据核对工作后,于3月8日、9月8日前上传中央电大。
4.打印上报到中央电大的学生花名册,为各个学习点办理学生证提供依据。
九、入学资格终审
每年的3月下旬、9月下旬我校汇总并按顺序整理报读本科专业学生的报名表、入学资格承诺书及毕业证书原件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本科学生入学资格终审工作。
二00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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