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文章标题:
评建办第13周例会—重点布置佐证材料整改
作者:
督导评估中心
时间:
2009-5-20 8:49:22
文章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参加评估的院校须提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备专家组随时调阅。为了全面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5月12日下午评建办全体成员在技术大楼805会议室召开佐证材料目录分解及任务分配专题工作会议。 会议由副院长、评建办常务副主任高荣主持,督导评估中心主任、评建办副主任陈向荣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我院《佐证材料目录分解及任务分配》(初稿)(以下简称《目录》)一栏表制定的依据、指导原则,以及指标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划分。要求各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由评建办主任会议审定后,监督并指导各部门实施。 会上部分评建办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目录》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评建办将实时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并整理,于每周的工作例会上协商解决。 最后,党委副书记、代院长、评建办主任刘德发做总结性发言,他对该项工作提出8点要求。1.评估中心的同志作了大量的工作,将《目录》分解的很详细。虽然,目前我院的各项工作距离《目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但《目录》的要求正是我们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在材料的准备上多变少比少变多容易。各责任部门把任务领回去,组织部门人员扎扎实实做起来,一定要把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每一个人,要形成人人参与评估的氛围。2.《目录》中要求的材料与责任部门已有的材料名称不符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修改。3.大家要有紧迫感,评估已经进入倒计时,要抓紧时间。4.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七个一级主要评估指标的要求,对本部门的材料做好收集、整理和提炼的工作。5.各部门分工不分家,一些材料的内容存在部门工作交叉现象,要明确牵头部门,确实需要调整的责任部门应调整。6.为了提高评建例会工作效率,今后例会只须涉及到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学院协调解决。7.专业剖析和说课工作力度要加大,六月初学院组织人员检查组织落实情况。8.数据采集中重点项目达标问题。学期即将结束,各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当,确保按期达标。 我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经进入分析检查阶段,通过这次会议,各部门更加明确了今后评建整改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这将对我院进一步深入全面地开展评建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督导评估中心 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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